2012年9月28日 星期五

6個最“荒唐”的辯護理由


在牢獄之災面前,辯方律師總能想象出一些荒唐的辯護理由,盡管可能99%的胡言亂語最終沒有發揮作用。不過,這也同時說明,還有1%的奇葩通過各種看似神奇的辯護理由為自己減輕乃至消除了罪責。美國的Cracked網站就評出了其中6個最“荒唐”的辯護理由。

No.6 我生活在“黑客帝國”裏,你懂嗎?

影《黑客帝國》是一部傳奇,在它的巨量的粉絲中也不乏嚴重沈迷者。2002年6月,俄亥俄州的阿什莉(Tonda Lynn Ansley)將她的房東射殺。這本是一樁平常的謀殺案,不過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阿什莉和代理律師竟然聲稱“我生活在母體(The Matrix)裏,這些都是幻象!”並妄圖以此來逃脫制裁。他們認為,房東是一個企圖將阿什莉洗腦的“病毒”,而她在母體中擁有“將任何有威脅的人就地正法”的權利。

這無疑是個瘋狂的理由,而更瘋狂的是,陪審團居然接受了這一理由。陪審團認為阿什莉擁有嚴重的精神缺陷,這也讓她最終逃過了刑罰。如果這是真的,那恐怕阿什莉一定是把自己當成了基努·裏維斯。不過,她顯然不是救世主。

此案顯然引發了廣大律師們的註意,成為了人見人愛的“黑客帝國辯護”。一年後,舊金山的米賽格斯(Vadim Mieseges)同樣謀殺了自己的房東,而他的理由看起來和阿什利差不多:“我為了不在母體中迷失,不得不幹掉她。

No.5 我只不過是在夢遊中開車去殺死了我的岳母嘛……”
1987年5月23日夜,肯尼斯·帕克斯(Kenneth Parks)開車到了23千米外的嶽父家並進行了粗暴的襲擊,將自己的嶽母用刀刺死。隨後他將車開到警察局並自首。面對警察的詢問,帕克斯說:“我覺得我好像殺了個人。”

法庭上,帕克斯表示他對案發當晚沒有任何記憶。辯護方認為帕克斯在案發時處於夢遊狀態,不應負任何法律責任。雖然在我們看來,夢遊這個理由一般只能用於解釋為什麽晚上尿尿的時候尿在了褲子上,而且在夢遊時候能開車出遠門的人顯然應該先被法拉利車隊錄取什麽的……

不過律師顯然有更細致的考慮,他們對帕克斯進行了腦掃描,結果顯示帕克斯確實擁有一顆“非同尋常”的大腦,他患有嚴重的異睡癥(parasomnia),這會導致他在夜間無意識的狀態下幹出任何事情。由此,帕克斯免於刑事處罰。當然,估計他也會被禁止在夜間出現在任何人的家裏。

No.4 換做是你,你也會這麽幹?

2002年10月4日,阿萊喬(Gwen Araujo)是一名性別跨越者(Transwoman),被三個與她發生關系的男人虐待致死。法庭上,三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認為:被告殺人的動機是他們發現了這個與他們正在發生關系的“女人”居然有男性生殖器,而這個發現讓他們徹底崩潰了,於是他們便起了殺機。

你一定認為只有缺心眼才會提出這種辯護,不過不管你信不信,反正陪審團差點就信了。在第一次庭審中,12名陪審團成員的意見出現了很大的分歧,他們不敢確定,在面對一個不該出現的男性生殖器時,殺人這種過激行為是否可以理解。不過,在第二次庭審中,陪審團重新考慮過後,判定三人中的兩人犯有2級謀殺罪。

No.3 發生了什麽?我完全狀況外

2002年,一家健康***的創始人斯科拉西(Richard M. Scrushy)被指控違反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公司中的5名財務總監承認了公司存在的金融詐騙問題,並將罪魁禍首指向斯科拉西,認為他是公司所有問題的始作俑者。

斯科拉西的律師當然提出了反擊,只不過理由比較離譜:斯科拉西整日忙於制訂公司的運營戰略,沒有時間考慮財務和人力資源這一類繁瑣的細節問題。斯科拉西本人也極為配合律師的言論,在進入法庭的時候,他一口咬定,自己完全不知情。

由於證據的匱乏,在第一次庭審中斯科拉西被判無罪。而律師的辯白沒能糊弄第二次的法官,斯科拉西被判入獄82個月。而法官也勒令斯科拉西賠償他造成的29億美元損失。不知道當他聽到這個數字時,還會狀況外嗎?

No.2 讓你不聽律師的!
1993年12月7日,美國人科林·弗格森(Colin Ferguson)登上了長島的一列火車。可能是對於火車上的服務徹底無語的同時又找不到意見簿(事後的調查證明他根本就是有預謀的),弗格森將一腔的怒火發泄在了旅客身上:他槍擊了25人,並導致其中6人死亡。

對於警方的指控,律師進行了辯駁,認為弗格森的行為是由於“白人具有的種種社會特權使黑人產生了短暫的沖動,最終導致報復式的襲擊。”弗格森昂貴的律師團在審判前可能連開場詞都準備好了,甚至斷言弗格森“被白人社會逼瘋”一案肯定會成為美國種族問題的標誌性案件。不過,弗格森好像覺得律師的說法都是浮雲,或者大概覺得自己被逼瘋這個說法有點難以接受。於是,弗格森開除了所有的律師團,決定自己為自己辯護。

所謂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弗格森在親自辯護時向法官提出,自己的腦部被植入了一枚“殺戮芯片”,他同時提出讓克林頓總統作為自己的證人。芯片什麽的不知道,不過顯然他病得不輕。在拋棄了律師的說法後,弗格森最終由於6項謀殺指控及19項謀殺未遂被判處315年徒刑。

No.1他也是我,我也是他

拉傑是一個馬來西亞運輸司機,不過他運送的東西具有巨大的需求同時也提供巨大的利潤同時顯然有巨大的風險,簡而言之,毒品。

2003年他由於運送166千克大麻以及1.7千克鴉片被捕。這個罪名情節嚴重,在馬來西亞,拉傑會被判處絞刑。

不過,接下來的遭遇讓警方和法庭無比糾結,警方陷入了一個經典的雙胞胎陷阱:拉傑,準確的來講,賽瑟斯·拉傑(R. Sathis Raj),還有一個雙胞胎兄弟,薩巴裏什·拉傑(Sabarish Raj)。對於他們來說,可能有個最簡單的辯護辦法:同時出現在法庭,然後指著自己的兄弟大喊“是他幹的!”警察肯定通通傻眼。盡管他們手中握有DNA證據,但他們卻沒有證據證明那些證據到底屬於哪一個拉傑。

最終的判決是兩兄弟均被無罪釋放。這也可以理解,正因為法庭無法判斷到底是雙胞胎中的哪一名有罪,所以也就不能冒著把一名無辜的人投入監獄的風險定罪。

我本人最佩服最後那個,太利害了

還有夢遊殺人真不算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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